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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感恩母校,携手共进”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6-12-13 00:00:00 

为加强在校生与高中母校的联系,鼓励我校师生感恩母校,宣传学校,扩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影响力,帮助更多优秀学子圆梦大学,向在校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在感恩母校过程中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经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周组织开展“感恩母校,携手共进”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恩母校,携手共进”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通过拜访高中老师、面向高中生举行讲座、到班级开展交流活动等方式向母校汇报自己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学习生活情况,同时向高中学生介绍我校的办学特色、专业设置、办学条件等信息,凸显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特色与亮点,扩大我校的影响力。

四、活动组织开展

本次活动由招生办公室主办,各学院(直属系)负责活动的组织参与,招生宣传协会协办。活动分为3个阶段:报名与培训、开展与实践、总结与表彰。

(一)报名与培训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21日

2. 队伍组建

此次活动以队伍形式开展,每支队伍人数为5-8人,不限年级,不限专业,自由组合。队伍队员要求来自同一个市、县、乡、镇(村)不同的毕业高中,若该队有来自相同高中的队员,则人员数量应控制在3-6人。队伍指导老师负责活动的指导与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批和监督,经费的报销等;队伍队长负责统筹安排活动,组织整个活动的管理和考勤,以及信息的传递、上报和组织协调等。

参加本次活动的队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实践队名统一命名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赴XX市XX中学寒假社会实践队”,其中高中学校须使用全称。凡申请成功的队伍,结合队伍人数实际情况,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培训安排

招生办公室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开展相关经验交流和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开展与实践

各队伍利用寒假社会实践周开展“感恩母校,携手共进”社会实践活动,按照要求撰写活动策划、实践报告,并整理影像资料等,在实践过程中,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于开学后提交相关的实践成果。

(三)总结与表彰

招生办公室将于下学期根据各支队伍实践活动实施情况进行评比,对表现优秀的实践队伍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项设置:

一等奖队伍:1组;奖金1000元/组

二等奖队伍:2组;奖金800元/组

三等奖队伍:3组;奖金500元/组

网络人气奖:1组;奖金500元/组

优秀奖队伍:5组;奖金200元/组

优秀指导老师奖

五、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作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周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学院(直属系)、部门引起重视,广泛动员,积极鼓励学生和老师参加本次活动。每个学院(直属系)要求至少组建2支实践队伍,每支实践队伍至少选择同一县(区)2所高中作为宣传对象。

2.为加强本次实践活动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招生办公室统一为参加实践活动的同学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请各学院(直属系)实践队伍认真填写《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2)。各学院(直属系)应对参加活动的学生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学院(直属系)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实践队伍保持联系,并设立应急措施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3.各队伍应提前和高中母校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活动申请成功后,队长可到招生办公室领取《“感恩母校,携手共进”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

4.活动期间,各队伍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活动内容进行宣传,并将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写入实践报告中。评比活动将根据各队伍提交的活动材料、媒体宣传效果和各地市中学的反馈情况,对表现优秀的队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学院(直属系)秘书请在2016年12月21日前将本学院(直属系)实践队伍报名表汇总后发至邮箱:zsuxhjw@163.com。联系人:蔡天琪,联系电话:0769-82676855,020-87065995。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感恩母校,携手共进”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感恩母校,携手共进”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队伍成员个人安全责任书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6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