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读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我校所有硕士学位课程,由本校自主考试,择优录取;
往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内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
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者,可以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由本校自主考试,择优录取。
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读我校博士学位课程。
二、招生课程及学费
学院
| 课程名称
| 修读年期
| 每学年学费
(港币)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硕士(MBA)(中文学制)
| 两年
| 50,000
|
工商管理博士(DBA)(中文学制)
| 三年
| 70,000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硕士(中文学制)
| 两年
| 50,000
|
应用心理学硕士(中文学制)
| 两年
|
应用心理学博士(中文学制)
| 三年
| 70,000
|
国际旅游与管理学院
| 国际款待与旅游业管理硕士(中文学制)
| 两年
| 50,000
|
国际款待与旅游业管理硕士(英文学制)
| 两年
|
服务业管理硕士 (中文学制)
| 两年
| 50,000
|
服务业管理硕士 (英文学制)
| 两年
|
国际旅游管理博士(中文学制)
| 三年
| 70,000
|
国际旅游管理博士(英文学制)
| 三年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硕士(中文学制)
| 两年
| 50,000
|
教育学博士(中文学制)
| 三年
| 70,000
|
法学院
| 法学硕士学位课程(中文学制)
| 两年
| 50,000
|
备注:
三、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登记:请於2017年1月1日至5月20日登入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校官网http://www.cityu.edu.mo,点击【网上报名】),填写及提交网上申请。
缴交报名费用:
3.报名资料:须于报名系统上传以下申请资料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
序号
| 硕士课程
| 博士课程
|
1
| 身份证(正反面)
| 身份证(正反面)
|
2
| 电子照片(白底彩照)
| 电子照片(白底彩照)
|
3
| 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 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
4
| 一位专家或学者的推荐表
| 两位专家或学者的推荐表
|
5
| 如有参加2017年全国研究生统考且初试成绩过国家一区线的学生,请提供考研准考证及成绩单
| 一份3000字左右的博士阶段研究计划(研究方向、计划构想)
|
6
| 其他公开考试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如有)
| 其他公开考试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如有)
|
7
| | 个人简历
|
8
| | 过往研究成果(如有)
|
备注:
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能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由就读大学出具在学证明信,证明其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及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于2017年9月1日前颁发。
非内地院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内地院校毕业生的学历需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推荐表模板可在大学网页下载:大学官网》招生资讯》最新消息 下载。
申请人必须核对所有报名文件及资料以确保真实无误,如谎报/虚传报读资料,大学有权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以上资料扫描或拍照(1M以下)提交。
四、入学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及英语;
考试地点:珠海(具体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研究生(博士、硕士)第一次入学考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研究生(博士、硕士)第二次入学考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
考试复习大纲请查阅我校招生官网(http://adm.cityu.edu.mo)【入学考试指引】。
五、免试(笔试)生
1、参加2017年内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与本大学签订学术合作交流协议书之内地院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六、录取
大学将审核考生的个人资料,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来择优录取。
大学向被录取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获录取的考生按缴费通知书指引在限期内缴交相关费用并提交缴费凭证。大学收到缴费凭证后寄出澳門政府高教辦簽發之《確認錄取證明書》,用以申请办理澳门逗留签注。
获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升读我校博士学位课程之保荐资格。
七、认证
内地全日制学生在澳所获证书回国后可在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惟需遵守留服中心之逗留天数等有关规定。
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官网:http://www.cscse.edu.cn/。
本校毕业生获发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之样式
八、其它费用标准
1、住宿及费用
2、保证金
每名新入学学生需一次性缴交保证金港币5,000元,扣除在校期间可能发生的罚款和欠费后,学生完成退学手续或完成所就读课程后退回余款。
3、其它费用
重修科目、旁听科目、延期毕业等不属于正常学习计划内的情况,需额外
缴付。
*除上述保证金外,不论基于何种理由,所有已缴交之费用不予退还或转让(未注册之学生申请退保证金之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
九、研究生奖学金计划
为支持优秀学生在澳门城市大学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优秀人才,大学对于在大学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学生设有多项奖学金。除大学专设的奖学金外,还有澳门政府部门、机构、企业、社会贤达设立的二十余种奖学金。详情请参阅大学网站最新公布。
十、联络查询
招生及入学查询
|
电话
| 00853-28781698
| 传真
| 00853-85902711
|
大学官网
| www.cityu.edu.mo
|
地址
| 澳门氹仔徐日昇寅公马路行政楼一楼
|
大学招生事务处
| 00853-85902710/15363556357
00853-85902707/15338164655
| ado@cityu.edu.mo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五 9:00 – 18:30
|
*资料如有更新,请以大学官网公布为准。本招生简章之最终解释权属澳门城市大学。